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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内蒙古赤峰市政府机关公务员遴选13人公告

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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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市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内组发[2013]11号)和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赤峰市政府机关遴选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公局发[2015]99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市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为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的职位。遴选职位情况可登录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赤峰市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基层工作经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6.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学历要求;

7. 职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日9:00至9月7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遴选单位。各遴选单位联系电话见《遴选职位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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