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的需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与试用期
根据遴选各职位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手续,试用时间为3个月。
(七)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的利进行,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本次公开遴选的日常工作。
五、有关要求
本次遴选在本人自愿申请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基础上报名。原单位凡已经推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遴选人员,必需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到新单位后,根据单位空岗情况及事改任职条件参与竞聘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点击下载>>>
2014年8月7日
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遴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