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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普发文件、在政府办公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后,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遴选办)组织实施。
(二)报名
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4日。
2.报名费15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2918260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身份、参加工作时间,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报考证明需表明是否同意报考;报考教育系统职位的,除需学校及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量化考核在本校排名前60%的证明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反映工作实绩的奖励表彰等材料。教育系统职工报考其他允许教师报考职位的只需学校及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遴选办组织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向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比例及以上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调整遴选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2014年8月18日到县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 60% ,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不确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时。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相关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8月27日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分前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开考后不得进入候考室。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报考相应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教育系统面试为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方式、内容临时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计划遴选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3:1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