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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教师,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县乡镇学校任教满三年以上;报考中学岗位必须是我县乡镇中学在编教师;报考小学岗位必须是我县乡镇小学在编教师;不得跨系列报考。(服务期内未接转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工作正好满三年的,2014年年度考核情况先由学校出具考核结果证明)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与所任教学科一致;近三年所任教学科学年度统考成绩至少有两年达到县平均水平以上;
4、无违纪违规行为;
5、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学工作。
6、近两年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达优秀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受过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拔任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其中一年及以上所任学科学年统考成绩受罚的。
五、遴选方式
(一)凡进必考
1、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教师采取笔试和面试(上微型课)方式进行,每科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遴选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职数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由教育领导小组商定是否调整或取消该职位。
笔试总分100分(闭卷)。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新课程标准》、教育教学理论。体育、美术专业不考笔试,只考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记入笔试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以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选调职位学科人数与报考人数按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分。
(二)择优选聘
1、择优选聘条件
(1)在乡镇学校任教年满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2)近三年所任教学科在全县同级同学科均排名前十名的教师(县城学校教师及相应名次除外,下同);
(3)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遴选工作方法及程序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长顺县教师合理流动实施办法》要求和程序,本次遴选工作在县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六、遴选时间安排及其它
1、“凡进必考”时间安排
(1)8月6日至10日报名;
(2)8月11日至12日资格审查;
(3)8月15日进行笔试;
(4)8月18日进行面试;
(5)8月21日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完成教师遴选的其他工作。
2、“择优选聘”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8月6日至10日报名;
(2)8月11日至12日资格审查;
(3)8月13日至14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核分;
(4)8月15日至17日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5)8月21日前完成优选聘用的其他工作。
各工作环节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变化,以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时间为准。
3、报名所需资料: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近三年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小二寸同底免冠半身照片3张。
4、报名地点:长顺县教育局政工股 联系电话:6826390
七、公开遴选有关事宜由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长顺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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