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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复审
准考证打印后,考生需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盖鲜章)及《甘孜州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遴选州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到报考单位人事主管科室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测评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成绩按职位进行排名,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定于2015年6月7日进行,考生持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所有职位均只测试《综合素质测评》1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将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笔试成绩45分以上者均进入面试。
3、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和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3)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
(五)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试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
(六)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试用的,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
2、在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党群系统咨询电话: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0836-2833248
报考政府序列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2835269
州纪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836--2822498
原标题:关于甘孜州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遴选州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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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遴选州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2、2015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遴选州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职位及职位要求.rar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