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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各遴选机关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对象,并分别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遴选对象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一)报名咨询电话:
1.民盟遂宁市委(0825)2391095
2.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25)2988168
3.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825)2378905
4.遂宁市粮食局(0825)2665015
5.遂宁市人社局下属单位市医保局(0825)2223598
(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0825)2256416
市人社局(0825)5863155
八、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