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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充实审判力量,完善法官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各机关单位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到我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全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中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3、大学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科员级公务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年龄在34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及调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笔试前一天须持材料原件到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复核。
3、报名地点和邮寄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405号,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03号办公室,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自荐材料及报名登记表(《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河池市人才网、人民法院内网下载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务任命文件等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