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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2014年8月18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不足5:1,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遴选。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1、考试按照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该遴选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之比为1:1及以下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考察和体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试用和调入
将拟遴选人员分配到有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报名具体地址:吉安市城南市行政中心西副楼三楼303室(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永亮
联系电话:8930056 1597965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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