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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北碚区遴选6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公告

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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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开展2014年下半年公务员遴选工作。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本次遴选共6名,具体职位见《重庆市北碚区2014年下半年遴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范围

  面向重庆市辖区内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8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其中在重庆市第二、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年满5年(2009年8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6.符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遴选范围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参加公招、遴选、选调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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