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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公开选聘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一)遴选参照公务法管理的工作人员6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3)。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及选聘对象
1.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全市财政核定收支,定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及选聘条件
参加遴选或选聘的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公务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事业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历或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公务员具有2周年以上(时间算至2015年1月15日)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2周年以上(时间算至2015年1月15日)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新录(聘)用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未满5周年的(截止2015年1月15日);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88号);咨询电话:(0826)2131155。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者可登录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hrss.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ga.scfda.gov.cn)认真阅读公告,按照遴选或选聘职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且每人限报1个职位。
参加公务员遴选的填写《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1,一式两份,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的填写《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4,一式两份,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聘用表复印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逾期不再报名。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