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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遴选1人公告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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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监督电话: 0734-8887686(区纪委)、0734-8827356(区人社局)。

(六)咨询电话: 0734-8827560(区教文体局)。

原标题:衡阳市蒸湘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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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定)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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