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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是健康教育知识,以及医改工作相关内容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告面试有关事项。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该职位名额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体事项由市卫生局电话通知。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卫生局、市社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政审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政审考察
市卫生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政审考察。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市卫生局、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遴选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因体检、政审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卫生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流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登记表》,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监察室:0825-2655022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825-586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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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卫生局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