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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院党组研究等程序,以下8名同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招考职位 |
拟录用人员姓名 |
性别 |
现工作单位 |
执行人员(一) |
张 健 |
男 |
涟源市人民法院 |
执行人员(一) |
吴 敏 |
男 |
珠晖区人民检察院 |
执行人员(二) |
朱 瑶 |
女 |
珠晖区人民检察院 |
执行人员(二) |
邓 雍 |
女 |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
会 计 |
陈 珊 |
女 |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
网络管理人员 |
谢永华 |
男 |
衡南县廖田镇人民政府 |
司法鉴定人员 |
王 凯 |
男 |
衡阳市石鼓区公安分局 |
纪检监察人员 |
谷 程 |
女 |
常宁市人民法院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录用人员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须实名举报。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14年7月24日-7月30日
受理举报电话: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处0734-8893189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