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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从江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13人公告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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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近3年乡镇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6)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提供本人干部身份的证明材料(经州级组织、人事部门录(聘)用审批材料《录(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提供工作分配有关文件或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填写并提交《从江县2014年县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1份(可在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双面打印,签名和意见必须手写。《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完各项内容,并加以盖章,如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每人限报1个职位。

以上证件须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未能提供原件验证的,须所在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人进行笔试。如遇某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可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所报岗位遴选人数的比例等于1:1的,该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考生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其他综合知识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遴选单位其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遇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因面试出现缺考(含笔试缺考和未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该遴选职位计划数1:3比例的,该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对象;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考生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选资格。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拟调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6419629 6419116(从江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5—6419070(从江县纪委、监察局)

(原标题:从江县2014年县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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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2014年县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从江县2014年县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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