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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事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市委政法委及市法学会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3人,行政编制;市法学会工作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政法系统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政法干警、全市政法系统已经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文字水平高,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科员以下职务。
7、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如下:
采取分类报名的办法,即报考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职位和报考市法学会工作人员职位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清楚,不得同时报考两个职位。
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报考者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
3、报名要求:需提交《中共南阳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县区报考人员到本县区委政法委政治部领取,市直报考人员到本部门政治部领取)1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同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报名材料需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
4、报名地点:南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嵩山路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原公安干校)
(二)资格审查
市委政法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开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彻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和写作。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和报考职位,采取从高到低分类排序的方式,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综合能力、文字水平,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以及身体状况等情况。若考
察对象不符合遴选条件,按照综合成绩和报考职位得分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调任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所在单位和市委政法委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参考,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遴选工作咨询电话:63399111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中共南阳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