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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分。
(1)加分政策。报考者自参加工作以来,凡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1分,以此类推进行累计。若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获记三等功的,在累计3年加分的基础上每次再加1分。但最高不得超过4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2)加分确认。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在桐梓县党建网上下载填写《中共桐梓县委组织部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报名结束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委组织部在12月6日前在党建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舞弊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县内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填报该职位的人员可申请转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统一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12月7日至8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9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10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试岗人员。按笔试成绩乘以50%、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试岗人员。
(七)组织考察。试岗前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到拟试岗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部长办公会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试岗人员是否进入试岗环节,对于考察评价较差的拟试岗人员予以淘汰,从该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八)等额试岗。进入试岗的人员,根据报考职位安排到相应科室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位锻炼学习。试岗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评价组对试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对其是否录用提出书面建议,对不予录用的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再从该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试岗。试岗期间,试岗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由原单位发放。
(九)办理调动。试岗考核评价结束后,由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正式遴选人员,并按程序报县编委研究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依照本《遴选公告》及遴选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全程接受第一纪工委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6622962(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6620210(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66219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原标题:桐梓县委组织部2014年公开遴选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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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桐梓县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