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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经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报名联系电话:0872-2209318 联系人:何杰、李字仙
(三)资格审核
经州民政局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⒈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应变处置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⒊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主要是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获奖、与岗位匹配等情况。
(五)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遴选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准确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
(六)体检
体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研究决定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州民政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
(八)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⒈整个遴选过程邀请州人事民政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⒉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⒋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事项
各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咨询电话:0872—2209318(大理州民政局社会工作科)
监督电话:0872—2428133(大理州人事民政纪工委)
本公告由大理州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大理州民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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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民政局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