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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按1: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体检
根据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办理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兰州日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影响录用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1—8424978
3.报名电话:0931—8429093
联系人:赵琰
附表:1.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