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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体检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组织拟选调人员到思茅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考察、体检和公示各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均可进行递补。
(七)办理选调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思茅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思茅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选调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六、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时了解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
(三)严格执行人事考试各项工作程序和纪律,确保选调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整个选调工作,邀请区人大、政协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思茅区委组织部、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3025764(思茅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879-3012521(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
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2124434(思茅区纪委办公室)
原标题:普洱市思茅区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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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思茅区委组织部 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