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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拟选调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入围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日常表现并查阅干部档案。进一步考察其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岗位适应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及公示等情况,院党组研究确定选调对象,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电话:0757-82063614
原标题: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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