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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工作由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另行通知考生。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选资格。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
中共三穗县委组织部、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三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调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中共三穗县委组织部、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中共三穗县委组织部、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4521079(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4525545(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4522771(县纪委信访室)
原标题:三穗县2017年上半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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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