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报考者填报《报名信息表》(附件2)后,将《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报考者持审核同意并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于2017年7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遴选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④《三穗县2017年上半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原件1份;
⑤岗位一览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工作结束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三穗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和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六、考试
考试方式方法
本次遴选考试工作由中共三穗县委组织部、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7月14日下午14:00至下午17:00。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中共三穗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若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2以上的,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1的,考试分数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