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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各遴选机关在面试结束2日内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报考人员。体检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2.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于2012年 11月10日前完成。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各遴选机关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报考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中,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素质关。报考者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确定人选、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1.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经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沟通,并由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经考察遴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2.公示。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新疆党建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并由各遴选机关分别在遴选机关、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各遴选机关将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按有关规定到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
4.任职。各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结合拟遴选人员原任职务,确定遴选人员拟任职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六、遴选信息发布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xjrs.gov.cn)、新疆党建网站(http://www.xjkunlun.cn)为2012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官方网站。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其中:网络报名、成绩查询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过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党建网站进行。
政策咨询电话:0991-2398037 0991-3689924
考务咨询电话:0991-4650800
监督电话:0991-3689635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