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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2年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 20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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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折合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拟遴选职位人数为2人以上的,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遴选机关经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适当减少该职位拟遴选人数。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机关经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将取消该职位。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10:00-13:00,笔试地点:设喀什市、克拉玛依市和乌鲁木齐市三个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时间为3个小时。笔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对现在乡镇(街道)在编在岗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在乡镇(街道)公务员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成绩查询。2012年10月11日10: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完成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包括递补工作)。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2012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10月11日10:00以后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党建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面试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如遴选机关自行命制面试试题的,面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22日;如采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提供面试题本的,面试时间统一在2012年10月20日-21日进行。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考官由遴选机关和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人员组成。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特点需要,可进行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 = ( 笔试成绩 /150×100)×40%+面试成绩×60%

  如遴选机关进行业务水平测试,考试总成绩计算为:

  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150 ×100)×40%+(面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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