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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用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0日。
报名者登录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下载《成都市法律顾问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须提交《成都市法律顾问报名表》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
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地址: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610041
电子邮箱:cdfzb@sina.com
(二)遴选方式和程序
1.遴选法律顾问采取公开遴选方式。
2.以市政府法制办名义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并接受个人报名;遴选公告期满后,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汇总公开遴选人员资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法律顾问候选人选名单,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审定。
3. 法律顾问人选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决定聘任,颁发聘书。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不得到市政府法制办递交报名表;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六、本公告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解释。
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