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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遴选方案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事宜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7月21日(含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县政府四楼)。
3.报名须提交或填签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榕江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遴选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乡镇教育、卫生、计生系统的人员须征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签著同意意见后方可报考)。
(5)报考遴选自愿申请。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如遴选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可直接入闱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县人社局于笔试前两天通知参加遴选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人社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笔试主要根据岗位需求测试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考试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分。
1.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职位计划遴选数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直接入闱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按照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要求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或其他原因放弃的,按笔试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