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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株洲市司法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具体职位要求见《株洲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表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面向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3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文秘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发布公告。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zldbz.gov.cn)
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
株洲人才网(http://www.hnzzrc.com)
株洲市司法局网(http://www.hnzzsfj.cn)、《株洲日报》、《株洲晚报》等媒体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