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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1.由市总工会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开展遴选;未达到3:1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或取消;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此次公开遴选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水平、写作能力和理论功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考察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2:1差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察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考核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考核成绩×20%。
(五)等额确定拟调人选
由市总工会党组召开党组会议,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选。
(六)体检
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并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报市总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由市总工会党组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综合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由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报请市干部调动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遴选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本次公开遴选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遴选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2133418,联系人:汪思铭。
原标题:乐山市总工会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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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总工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