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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清镇市乡(镇、社区)面向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服务中心选调47人公告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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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乡(镇、社区)安监、禁毒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拟开展清镇市乡(镇、社区)2017年面向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的岗位为乡(镇、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7个(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事业干部。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报考单位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5日-6月7日9:00至 17:00。报考人员在清镇市电子政务网上下载填写《清镇市乡(镇、社区)面向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有关信息,市公安局和市政府办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到市人社局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交:

①《报名表》、承诺书各一式两份;

②一寸正装照4张(蓝底);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明及报考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

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1;若达不到该比例,相应减少职位公开选调计划数。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

(三)加分

报考人员可实行加分制度。

1、到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工作以来,获得年度考核优秀1次的加1分;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1次的加1分。

2、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可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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