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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市纪委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情况,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九、公示、试用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对拟选调人员在拟调人选工作单位和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批准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二)岗位试用期。拟选用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考者在选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不得参加选调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8216291
举报电话:8216035(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监督室)
8216252(市纪委组织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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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