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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局干部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和职位
本次选调在全市各旗(市、区)范围内进行,计划选调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符合选调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不包括中央和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和具有会计、审计、计算机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9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会计、审计高级职称或具有会计师、审计师职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6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哲学、历史、思想政治教育、中文、法律、财会、审计、计算机、公安类专业(详见职位表)。
(四)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6月1日前参加工作),身体健康。
(五)近两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七)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八)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招收聘用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于2017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7:00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hlbr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呼伦贝尔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3.报考者需同时下载《呼伦贝尔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选调审批(备案)表》),并如实填写。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4.报名资格审查由市纪委负责。市纪委在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服务大厅开设“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审核窗口”。报考者于2017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报名表》一式两份,审核盖章后的《选调审批(备案)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任职文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审核窗口”进行审核。地址: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巴彦托海路,联系电话0470—8229638。
5.市纪委组织部收到报考者递交的相关材料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17年5月29日9:00至17:00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6.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2017年5月30日9:00至5月31日17:00,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