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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产生,面试人选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为3:1。如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录用。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党工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前应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由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确认。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地递补面试人选。
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按照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人数2:1的比例进行考察,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2.体检工作。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根据选调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准。
3.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东侨网(http://www.fjd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3-2817032、0593-2807029
监督电话:0593-2911933
原标题:2017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调事业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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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侨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