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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最近3年的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辞退、解除过劳动(聘用)合同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七)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经科技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科技局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3.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八)录用和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五、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过程的每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原标题: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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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