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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区委巡察办拟面向全区公开考调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西区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参加公开考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
3.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原则性强,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区政府主楼219办公室。
3.报名方式:(1)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填表说明,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报名表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资格审查。区委巡察办负责本次考调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