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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省级机关和省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遴选职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江西省2013年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iangxi.gov.cn/ztbd/gwy)
2.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江西省范围内的市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市、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机关职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中央机关设在我省市级及以下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具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不含试用期);
5.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公告中规定的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