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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工作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
(一)考察。面试结束后2日内,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回避问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综合遴选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选。
(二)体检。遴选单位组织拟遴选人选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确定人选和公示。遴选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在江西省公务员热线和遴选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791-86242466
省公务员局培训监督处 0791-86386313
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791-88312201、88312202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791-86386232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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