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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将取消该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承办。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南昌,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2年9月24日9: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西公务员热线、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9月28日9:00以后登录江西公务员热线和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入闱面试人员要在遴选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参加报考的证明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面试于2012年10月20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4、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形式由遴选单位自行确定,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如职位需要加试,其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职位是否加试情况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