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要求,市统计局拟公开遴选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部门和职位
市统计局机关专业统计岗位5人。
二、报考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市级机关在区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和其他基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
6.具有3年以上统计系统或综合经济部门工作经历;
7.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8.具备一定的经济理论基础,有较好的统计分析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9.具备遴选职位计划表所列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5月15日—5月25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北京市公务员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推荐信息,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人员由市统计局人教处统一填报推荐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填报推荐信息前,将《报名表》(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用)》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材料复印件报送或传真到市统计局人教处。
人事教育处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在收到报考信息24小时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联系电话反馈资格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