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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满分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组织考察成绩×1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并在兰州经济合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满后,试用拟遴选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甘肃日报、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兰州经济合作网(http://jhj.lanzhou.gov.cn/)及“投资兰州”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表格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2.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联系电话:0931-8772824
1821981112918693076422监督电话:0931-82599330931-8849022
4.本公告由兰州市经济合作服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兰州市经济合作服务局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兰州市经济合作服务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