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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肇庆市政务综合服务站等3个单位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职位及人数
遴选的单位分别为肇庆市政务综合服务站、肇庆市金融服务中心、肇庆市人民政府机关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核拨经费。遴选岗位为九级职员(科员级)岗位或工勤技术岗位人员共9人。
二、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4.身体健康,具有胜任遴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遴选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2日。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实行现场报名,地址为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八栋103室市府办人事科。联系人:赵宇媚、李晓霞,电话:2239143,2298123。
3.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①《肇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②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工作经历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遴选聘用后即构成省政府13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的,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考试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