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资格审查
由公开遴选单位会同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于2017年5月22日下午在人社局6楼会议室领取。
3、面试
开考比例为1: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以素质测评为主,即主要测评应考者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4、考察
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编制性质、人员身份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一次。
5、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公开遴选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6、特别提示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遴选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凡经研究决定被公开遴选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按时到公开遴选单位报到上班。同时将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一并转入公开遴选单位。公开遴选期间,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保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