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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签字的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附后)。
4、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综合能力测试
经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参加现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测试其理论水平、语言表达、创新思维、临场应变、组织协调和分析判断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采取等额方式进行,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的最低成绩多名并列的,对最后名次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基础上,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按照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在公示环节,因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试用期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关于在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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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中共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博兴县委组织部
博兴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