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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根据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遴选毕节市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办公室工作员5名,用于解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需要。
二、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 15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2年7月15日以前);
5.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在编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或计生特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