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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4年成都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50人公告

遴选网 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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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差额确定各遴选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各职位差额进入体检人数见《职位表》)。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将于2014年8月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www.gaj.chengdu.gov.cn)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体检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三)体检结论将于2014年8月1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www.gaj.chengdu.gov.cn)公布。遴选单位或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为参加专业技术业务水平测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所有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

  (二)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各遴选职位名额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www.gaj.chengd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三)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单位选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根据各遴选职位的单位分配名额(见《职位表》),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七、其它事项

  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要求,遴选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此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28-86407323)

  监督电话:成都市公安局纪委(028-86407424)

  附件:

  1.《成都市公安局2014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

  2.《成都市公安局2014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转警条件》

  3.《2014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成都市公安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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