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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1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二、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的工作人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有财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7月1日-10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资格初审程序和要求: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定向动员进行。报名者在网站(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会计资历的业务凭证复印件等到市人大机关办公楼1号楼411室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826—2336165 ,0826—2399232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7月11日到市人大机关办公楼1号楼411室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