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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察内容及方式。由市检察院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程度。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在一年内有不同单位工作经历的,进行延伸考察。
(三)组织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因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市检察院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遴选职位需求,综合分析考量考察人选的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取得全日制双学士学位(教育部网站可查询)、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察人选予以优先考虑。遴选人员名单在市、县两级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市检察院集体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公开遴选工作职位咨询电话:0595-68865156,监督电话:0595-22197033。
4、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泉州市市级机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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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