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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人选综合成绩,按照遴选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
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查阅工作实绩材料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认真核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以及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对发现影响报考情形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六、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安排工作岗位。对因考察、体检和公示期间反映问题而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空缺的,可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宜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平邑县公开遴选文字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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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