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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湘潭市纪委监察局选调6人公告

湘潭市人民政府网 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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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湘潭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6名工作人员,其中纪律审查类3名,文字综合类2名,网络管理类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勤政廉洁,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三)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正科级以下职务(含正科级),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六)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纪律审查类需具有公务员身份,在纪检监察、公检法司、审计、财会等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

文字综合类需具有公务员或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身份,在文字专门岗位工作2年以上, 应有5篇以上由本人为主起草的较高质量的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等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含市级)主流媒体发表有影响力的新闻稿件10篇以上。选调人员按同等身份、同编制性质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网络管理类需具有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身份,需计算机专业毕业,在网络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计算机技术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新录用或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

(二)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4月6日(正常工作日)。

2. 报名地点:本市报考人员到湘潭市纪委组织部(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市委大楼917室,联系电话:0731-58583307,传真电话:0731-58583305)报名,市外报考人员到湘潭市纪委组织部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

3. 所需资料:(1)《湘潭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3)毕业证、学位证或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文稿和新闻稿件等。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直接将《报名表》和本人电子照片(均以报考者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xtjwzzb@163.com)。

(二)资格审查

湘潭市纪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湘潭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复核。网络报名人员需在面试前提供证件原件资料进行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接到考试通知后,凭身份证原件到湘潭市纪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选调职数的比例不低于5:1。

(三)考试、体检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①笔试。主要考试政治理论、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纪律审查、文字综合和网络管理等能力)。根据笔试成绩分类由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口头表达能力和形象气质。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分类从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笔试、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体检的结果均及时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替补人员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

确定人选、试用与调入等事项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湘潭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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