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湖南:2017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4人公告

醴陵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03-0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编委会研究同意,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要求

(一)报名范围

醴陵市范围内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2. 年龄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选调职位表要求的年龄为准。

3. 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试用期情况除外)。

4.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与计划

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程序

(一)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日至3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市政府二楼文电会议组

(三)报名要求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2017年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可登录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ling.gov.cn/)下载表格填写,并按要求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

2. 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3.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四)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选拔质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拔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选拔人数。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于笔试前一天,到市政府二楼文电会议组领取准考证。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