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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及《韶关市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干部工作规定》(韶纪发〔2012〕11号)等有关规定,曲江区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方式与职数职位
(一)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职数与职位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年轻干部到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局(含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选调职位为科员。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在韶关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事业心、责任心强,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扎实,为人谦和。
2.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即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独立办案和组织查办或审理案件。
3.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3月。
4.能够适应长期外勤、出差、值夜班等工作任务。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2.曾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4.其它不宜办理转调任情形的。
三、公开选调的方法和步骤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格在公告网站下载),并带齐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同底近照4张。
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6号曲江区政府大楼四楼区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监督室。联系人:吴玉晖、卢思明,联系和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751-6681992。
(二)资格审查
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监督室按规定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即18名以上(含18名)],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核减后选调人数另行通知。